
談到手機,我們想到的是蘋果、華為、三星;談到相機,我們想到的是索尼、佳能......
談到汽車,我們想到的是奔馳、寶馬、奧迪......
談到吃火鍋,我們想到的是海底撈、小龍坎;談到喝奶茶,我們想到的是喜茶;談到喝咖啡,我們想到的是星巴克、瑞幸......

這便是品牌效應,在普通消費者中最直接的體現。
品牌(brand)一詞來源于古挪威文字brandr,它的中文意思是“烙印”,在當時,西方游牧部落在馬背上打上不同的烙印,用以區分自己的財產,這是原始的商品命名方式,同時也是現代品牌概念的來源。
我們首先要知道的是,品牌不是什么?品牌不是logo,品牌也不是CIS(品牌管理系統)。
品牌是消費者自己以及他的社交圈層里,對產品的價值共識。
必須要有共識,才可以叫做品牌,想要建立這種共識,第一步就是要和消費者構建起基于某種認識(事實)的信任關系,再從這種信任關系里構建起口碑。
產品是用來與消費者交換的;品牌是用來與消費者進行溝通的。事實和情感,一樣重要。事實是產品,情感是理念。

如何判斷一個產品是不是品牌?
品牌的品字有三口,這三口的邏輯如下:
第一口為品嘗,即好的用戶體驗。
好的用戶體驗來源于產品設計自身。能夠超出用戶期待的驚喜,從而促進品牌口碑傳播。
一個生意而言,最重要的復購,而好的用戶體驗是復購的基礎。
比如小罐茶推出的水滴茶,很好的改善了用戶體驗,使得一茶一泡的過程變得可衡量,也建立起了獨特的消費認知。

第二口為品質,即好的產品質量。
好的產品質量,來源于優質的供應鏈能力,產品具備不錯的功能價值,包括品質背書。
很多傳統企業都偏向認為只要做好了產品品質就等于有了品牌,然后常常會陷入一個痛苦的疑惑“為什么我的產品這么好,就是賣不出去”。
實際上,消費者選擇一個品牌,理由是多維的,就要求企業不只是在產品質量一個維度上滿足用戶。
單單是依靠供應鏈能力生產合格的產品,還不足以解決如何打動用戶的問題。
第三口即品味,即好的B格和態度。
所謂B格和態度就是來源于品牌的內容表達和風格塑造,一個好的品牌既要顏值符合預期,又要讓內容打動人心。
表達出目標人群的價值觀和態度,才能成為用戶心目中理想生活方式的代表。
過去,消費者為功能和品質買單,當供應鏈越來越完整。
所有的產品功能質量越來越一致,消費者更愿意為自己喜歡的顏值和內容買單。
其實品牌的品味就是召喚某群人的生活態度,通過內容力的塑造,形成用戶對品牌形的認同。
比如keep的內容核心——自律給我自由,就是一種鮮明的態度召喚。


舉幾個用戶品牌的典型例子

